【广东】佛山市康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勒流分店被罚款3000元
-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 时间:2023-08-24 23:39:31
(资料图)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康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勒流分店,该店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康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勒流分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079586437G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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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曾**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10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3年6月9日,我办事处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黄连社区萧地大马路94号黄连市场海边大路3号铺之一的佛山市康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勒流分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的货架上有如下正在待售的医疗器械:1、产品名称为医用橡皮膏的医疗器械3盒,该医疗器械外包装有如下标识:型号:I型,规格:1cm*100cm ,生产日期:2021/03/29,使用期限:自生产日期起计24个月,生产批号:210304,包装:纸盒装,每盒60卷,产品备案凭证编号:粤江械备20150050号,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编号:粤江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15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粤江械备20150050号,备案人、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注册、生产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溪路117号,上述医疗器械下方货架上贴有标示有“品名:医用橡皮膏、产地:广东、规格:1cm*100cm、会员价:¥0.50、零售价:¥0.50”等字样的价格标签;2、产品名称为医用橡皮膏的医疗器械1盒,该医疗器械外包装有如下标识:型号:I型,规格:1cm*100cm ,生产日期:2020/09/29,使用期限:自生产日期起计24个月,生产批号:200902,包装:纸盒装,每盒60卷,数量:1盒,产品备案凭证编号:粤江械备20150050号,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编号:粤江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15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粤江械备20150050号,备案人、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注册、生产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溪路117号,上述医疗器械下方货架上贴有标示有“品名:医用橡皮膏、产地:广东、规格:1cm*100cm、会员价:¥0.50、零售价:¥0.50”等字样的价格标签;3、产品名称为医用冷敷贴的医疗器械3盒,该医疗器械外包装有如下标识:有效期:2年,型号规格:I型 7cm*10cm*6贴,生产日期:20210308,生产批号:210308,生产备案号:皖阜食药监械生产备20180013号,技术要求编号:皖阜械备20150072号,产品备案号:皖阜械备20150072号,备案人/生产企业/售后服务:安徽妙修堂药业有限公司,住所/生产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颖州区颖西街道办新柳村程老庄路8号,上述医疗器械下方货架上贴有标示有“品名:黑蚂蚁透骨贴、产地:安徽、规格:6贴/盒、会员价:¥27.00、零售价:¥28.00”等字样的价格标签。截止到我办事处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当天,上述医疗器械均已超过有效期。涉案区域未发现“过期医疗器械贮存区”等字样及区域标示。 | ||||
处罚依据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以下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1、生产批号为210304的“医用橡皮膏”医疗器械3盒;2、生产批号为200902的“医用橡皮膏”医疗器械1盒;3、生产批号为210308的“医用冷敷贴”的医疗器械3盒;二、罚款叁仟圆整(¥3000.00)。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204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8-22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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